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按照区委组织部《进一步规范全区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严规范我校党组织组织生活,现建立“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学习抽检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学习抽检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内容
1.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3.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党课。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每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进行党课教育。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学习内容:“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第一议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学习中央、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部署等;学习福田区“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有关内容。
会议记录及归档: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资料管理,做到“四有”,即有签到、有记录、有个人笔记、有台账,并保存完整,妥善管理,以备查验。“三会一课”记录,要求记录规范、字迹清晰,会议记录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2。
(二)抽检内容
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第一议题”学习等基本制度的情况。
(三)抽检安排
1.党总支部每月10日前,对所属党支部上月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学习等基本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教育工委每月15日前,对所属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检查情况进行1次抽查,并进行通报。
中共深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党委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