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党委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引导党员凝心聚力,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结合近期排查有关党员教育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现就在党员中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时间和主体
1.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当带头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员也可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谈心谈话需求。
2.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3.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要按照具体通知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二、谈心谈话渠道及方式
主要通过“一对一”面谈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可采取口头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约谈党员与上门走访相结合、传统谈话方式与网络信息化交流手段相结合等方式。
三、谈心谈话内容及情形
1.日常谈心谈话内容可灵活把握。要突出关心关爱导向,摸清党员个人诉求,尤其是对思想上有心结、生活上有困难、工作上不顺心的党员,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给予贴心关怀和心理疏导。
2.特殊情形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干部岗位调整变动必谈、思想波动必谈、违纪违规必谈、受表扬或批评必谈。
3.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1)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2)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出现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迟到早退、提前就餐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时必谈。
(4)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将谈心谈话作为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每季度制定谈心谈话的计划与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经常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主动向党组织敞开心扉,谈思想体会,反映问题和诉求,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
(二)明确目的,务求实效。谈心谈话前,要提前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和工作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明确谈话重点,并根据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沟通思想、帮助解决,谈话对象提出的正确意见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本人反馈处理意见和跟踪落实情况。坚决杜绝谈心谈话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严肃纪律,督导落实。要做好谈心谈话的保密工作,严肃保密纪律,不向无关人员泄露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过程要做好记录,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内容,留档待查。谈心谈话结束后,各基层党支部要每季度认真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
中共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党委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