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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采购

2024-04-12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校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9: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举行开标会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随着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教学设备较多,学校现有电教平台、机房、网络、监控、门禁等设备进行技术维修或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电脑配件、服务器配件、交换机、摄像头、网络配件等。

  3.预算金额:93000人民币元

  4.最高限价:93000人民币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的“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无不良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云天路4号

  四、中标公告期限

  自开标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站: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官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云天路4号

  联系方式:0755-26934666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附件1.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信息化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附件2.碧海-2024-信息化设备-评分准则.docx